关于《廉江市石岭镇廉江天颐医院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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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第42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廉江市石岭镇廉江天颐医院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 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廉江市石岭镇廉江天颐医院地块。

占地面积:29376.19m2

地理位置:湛江市廉江市石岭镇河背岭,中心经纬度坐标为E 110.092725°N 21.632893°

土地使用权人:廉江天颐医院管理-新莆京3969有限公司。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医疗卫生用地(A5),正在建设廉江天颐医院。

土地利用规划:医疗卫生用地(A5)。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深圳市纵诚环境检测-新莆京3969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

二、 污染识别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33~20234月。

项目地块位于湛江市廉江市石岭镇河背岭,占地面积29376.19m2中心经纬度坐标为E 110.092725°N 21.632893°

地块历史沿革清晰:项目地块原为林地,20089月廉江市石岭腾宇陶瓷原料厂在湛江市廉江市石岭镇石岭林场河背岭林队1-007号小班地块建设高岭土加工厂,占地面积9000m2,为小型高岭土加工企业,员工16人,行业类别属于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业。高岭土加工厂于2019年关停搬迁。20208月廉江天颐医院管理-新莆京3969有限公司租用项目地块使用权后,对地块内遗留设施进行了拆除,2021年开始建设医院综合楼。项目地块现状正在建设廉江天颐医院,包括医院主楼、食堂、宿舍等建筑物,不涉及工业生产活动

项目地块周边200m范围内历史至今一直为林地、农田,周边500m范围内不涉及工业生产加工企业。对项目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项目地块历史上作为高岭土加工过程中,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涉及的机油及废机油在存储、使用过程中可能由于管理、操作不当而跑冒滴漏进入土壤及地下水,造成石油烃污染,疑似污染区域为加工车间。此外,由于车间周边雨水部分汇流进入废水站,因此废水站可能涉及少量含石油烃废水的储存、处理,池体底部及周边土壤和地下水可能受污染。因此,项目地块疑似污染区域为原高岭土加工车间以及废水处理站。需要开展下一步的初步调查采样,以进一步识别项目地块是否存在污染,潜在污染物为石油烃。

三、 初步调查采样方案

本次调查在项目地块内共设置7个土壤采样点、4个地下水监测井,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样品采集、检测分析由具有CMA资质的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深圳市纵诚环境检测-新莆京3969有限公司负责。现场采样时间为2023411~2023416日。

本项目共采集土壤样品30个(不含质控样),共采集土壤现场平行样品4个;本项目共采集地下水样品4个(不含质控样),共采集地下水样现场平行样品1个。

土壤检测指标包括pH值、《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基本45项及石油烃C10-C40,地下水检测指标pH值、重金属7项(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

四、 初步采样检测结果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一)地块内土壤样品所有检测项目均未超过相应的《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二)地块内地下水样品所有检测项目均未超过相应的地下水III类水限值。

五、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论

项目地块土壤样品和地下水样品无超筛选值情况,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项目地块作为医疗卫生用地(A5)进行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土地使用权人:廉江天颐医院管理-新莆京3969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深圳市纵诚环境检测-新莆京3969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电话:17818000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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